4,采用強夯處理地基時,由于夯擊能量不足,影響深度達不到加固深度的要求,沒有消除填土或黃土的濕陷性,如果建筑物在使用過程中地基浸水,必然成建筑物嚴重下沉、傾斜或裂損。
5,對于欠固結的填土、淤泥等軟土地基,地面大量回填堆載,采用樁基方案時,如忽視負摩擦力的作用與計算,常發生布樁數量不足,導致樁基過量沉降、斷樁等嚴重事故,使建筑物開裂或傾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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